2024年10月11日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10-11
根据颜玉魁、王秋红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2024年10月11日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颜玉魁辞去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秋红辞去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