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7月28日,麒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龙、白云美、张家福、丁连高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肖冀秋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医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小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乡村振兴局罗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志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鲲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关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关于李云聪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过任命的同志作了任职发言。
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鲲,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吴俊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天良,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保留原待遇领导、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