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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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29


11月29日,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侯文利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吉友、李龙、桂竟程、白云美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顾宝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麒麟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1年1-10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郭丽芳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麒麟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朱浩源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麒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局长蔡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题报告》区林草局局长张宏作《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工作报告》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沈冲作《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吉友受主任会议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刘德常等同志辞职的议案说明》《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杨汝华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说明》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邦受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忠文委托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赵婷婷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正良作《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刘聪华同志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了《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麒麟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麒麟区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过任命的同志作了任职发言。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沈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正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周楠,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副主任、三级调研员、保留原待遇领导、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副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林草局主要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区政府办1名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