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麒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保护坝区耕地建设山地城镇金麟湾一期试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由区人民政府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后,依法逐级上报、审批。
会议认为,按照新版曲靖总体规划提出的新的定位,金麟湾片区一期试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提出了片区性质及功能定位的调整、用地布局及用地性质的局部调整、人口规模的调整,并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分级配置,降低了开发强度。对于保护坝区耕地,打造具有山地城镇特色鲜明的城市综合功能组团,推动珠江源大城市建设,提升曲靖城市品味与形象具有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总体要求,一是在规划上要超前谋划,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二是要严格执行用地规划,并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的布局进一步深入研究,留足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三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划监督管理,规范规划决策程序,坚决制止“两违”行为,将规划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
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