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3 月27 日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0-03-27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应乾的提请:
一、免去
李 琼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二、任命
谭 猛 为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季 景 为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应乾的提请:
一、免去
李 琼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二、任命
谭 猛 为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季 景 为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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