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 月21 日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0-01-21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朱开荣的提请:
决定免去
冯长所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局长职务;
刘萍秀 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朱开荣的提请:
决定免去
冯长所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局长职务;
刘萍秀 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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